深圳麦风科技有限公司
用户服务协议
请了解国内服务的能力边界、双方权利义务和 AI 生成内容标识要求。
修订日期:
随本次网站修订发布生效。
1. 运营主体与协议范围
本协议适用于深圳麦风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 foneclaw.cn 及 FoneClaw 国内服务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403003425095958。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1810号。联系邮箱:foneclaw@imyfone.cn。
官网用于产品展示、文章阅读和联系反馈,目前不提供 App 下载或在线 AI 对话。国内 App 的开放范围、版本、权限和服务细则以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。本协议不替代境外站点独立适用的条款。
2. 服务内容、适用人群与能力边界
FoneClaw 是由模型理解与规划、由受支持工具完成 Android 操作的手机 Agent。国内版本功能沿用对应 Global 版本,驱动模型采用 DeepSeek、小米 MiMo 等国内供应商;实际能力受设备、系统、权限、工具、第三方应用及版本影响。
服务面向成年人,适用于日常效率、信息整理、写作辅助和受支持的手机操作。不得将其作为紧急救助、医疗诊疗或其他需要专业资质的替代服务。官网能力说明及演示不构成未开放功能的下载或服务承诺。
3. 双方权利义务
我们应依法提供服务说明、个人信息保护、投诉举报及必要的安全处置,不以本协议免除法定责任。用户有权了解功能边界、管理授权、核对结果并通过公示渠道提出异议。
用户应合法使用服务,对输入内容及操作对象具有必要权利或授权;保管凭据,在重要操作前核对对象与内容,发现异常及时停止并反馈。用户可以拒绝或撤回非必要权限;相关功能限制不应扩大至无关服务。
4. 使用规范与禁止行为
不得利用服务制作、复制、传播违法有害内容,实施诈骗、骚扰、侵权、攻击系统、窃取信息或规避安全措施;不得未经授权读取或操作他人设备、账号和数据。
不得伪造身份或来源、冒充真人,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隐匿依法添加的 AI 标识。不得将用户确认机制用于诱导授权或未经确认的高风险操作。
5. AI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
AI 生成内容采用“AI 生成”文字标识:文本在内容附近或起始、末尾处提示;图片在适当位置提示;音频在交互界面或通过声音提示;视频在起始画面及播放区域周边提示。标识应清晰可辨,不仅以颜色区分。本站文章中含有 AI 生成内容的部分会作相应提示。首页和功能页的图片与截图为真实产品素材,不标注为 AI 生成图片;产品演示不代表确定事实或执行成功。
使用生成合成内容下载、复制、导出等功能时,应按适用规则保留显式标识,并在相应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,包含生成属性、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、内容编号等要素;具体实现应符合适用强制性国家标准。官网当前不提供 AI 结果生成及导出工具,App 的相应能力须在开放前完成标识验收。
对外发布生成合成内容时,用户应主动声明并使用发布平台的标识功能。首版国内服务不以本协议授权无标识输出;不得通过复制或格式转换故意规避标识义务。
6. 输出准确性及责任边界
AI 输出可能错误、不完整或过时,用户应核验影响人身、财产及其他重要权益的信息。模型回复“已完成”不等于真实操作成功,应核对工具返回与设备实际状态。
医疗、法律、金融等内容仅作一般信息参考,不构成专业意见。依法不能排除或限制的责任不因本条免除;因故意、重大过失等依法应承担的责任,按法律规定处理。
7. 知识产权
软件、品牌及由我们享有权利的材料受法律保护。用户输入和第三方材料的权利不因使用服务自动转归我们。使用第三方素材、工具和服务应遵守其合法适用条件。
AI 输出的可保护性和权利归属取决于法律、实际创作投入及第三方权利等因素,不承诺所有输出必然享有独占版权、绝不相似或绝不侵权。我们处理用户内容的范围以提供服务所必需及合法授权为限。
8. 个人信息与未成年人
个人信息处理依照国内隐私政策执行;接受本协议不替代敏感个人信息单独同意等必要程序。
监护人可通过公示邮箱申请核验、停止未成年人相关处理和删除。面向未成年人的功能须先落实适龄、防沉迷及监护人同意等适用要求,不以条款替代产品措施。
9. 投诉举报与争议处理
请发送邮件至 foneclaw@imyfone.cn,主题注明“投诉举报”,提供相关页面或内容、发生时间、问题说明及便于回复的联系方式。请勿提供密码、完整身份证件或与问题无关的敏感信息。我们按受理登记、必要核验、调查处置、结果反馈和复核申诉的流程处理;收到后 3 个工作日内确认受理,原则上 1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。复杂事项会说明原因及预计处理时间;违法有害内容及紧急安全事件及时处置。对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同一邮箱申请复核,也可向有权主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双方可先协商解决争议;协商不成的,依法通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等合法途径解决,不以格式条款排除用户法定救济权利。
10. 协议变更、暂停和终止
重大变更通过官网显著公告,并在适用的已开放服务内通过弹窗、站内通知或登记联系方式通知;涉及需重新同意的事项,依法重新取得同意。
违法使用、严重侵权或安全风险等情形下,可依法依约采取警示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或终止等必要措施,说明原因并提供申诉渠道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停止运营时依法公告并处理用户数据;不得以服务终止为由拒绝合理的个人信息权利申请。
11. 生效与联系
本次修订日期:2026 年 10 月 16 日。协议随本次网站修订发布生效。联系邮箱:foneclaw@imyfone.cn;联系电话:0755-8525459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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